5月1日,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一男子的盗窃罪做出了判决处罚。
有一名男子自己非常喜欢一款车,因为痴迷店内某款混合动力车,便去其车企上班。因为买不起,男子便偷车跑路。
男子荆某,31岁,曾经从事过小学教学,主要教美术专业。教过众多所小学。
2018年,男子决定不当教职行业了,他辞去自己的教室职位来到了长沙找工作,而每次工作工资都不高,于是荆某就频繁跳槽换工作,收入不太乐观,也不稳定。
男人都有喜欢的车,甚至对车痴迷,而荆某喜欢上了比亚迪的某款混合动力,月薪5000的他根本买不起,虽然这车不贵,也就十几万,但是荆某资金实在有限,他努力的去了解这款车,这款车性能各方面他摸的很清楚,当然,他也了解了这款车哪个车企在卖,了解的车企的所在位置。
在2021年九月份,荆某决定去比亚迪车企工作,并计划找时间偷一辆他喜欢的新车。两个月后,他如愿进去了比亚迪汽车公司某工厂制造部上班,他的职位是给汽车调油漆。
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,荆某就开始了自己的偷车计划,见到没人,荆某走到比亚迪成品库房,将全新的比亚迪“秦”油电混合车开走。因没有相关出厂手续,被出口保安阻拦,荆某只得暂时开回原位。但是荆某并没有放弃,他继续寻找着新的出去通道。他发现公司工地处有一排围墙,围墙外直接是大路,围墙看起来并不结实,他想可以通过围墙出去。
12月16日,荆某再次开着自己喜欢的那辆车逃跑,他把围墙推倒,直接就把车开出去了。
荆某逃离期间,他没有敢开启导航,且把定位系统关闭,他没有走高速,选择走国道,省道,往怀化方向逃离。
12月1日,民警在怀化市溆浦县将荆某抓获,并当场查获被盗车辆。
荆某抓获后,被盗车辆也直接返还给了比亚迪公司制造厂。
荆某因为盗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。
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同样,君子爱车也要取之有道。荆某是知法犯法了,最后自己也要付出应有的代价。